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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总团发[2008]11号

 

   

关于开展中国长航第五届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发挥青年文明号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推进中国长航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集团总公司团委决定开展中国长航第五届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集团各单位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1年以上的青年集体。
二、评选标准
1、青年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全体成员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则;
3、全体成员能够优质服务、文明从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普遍具有较高的岗位技能和业务素质;
4、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示范行动,工作业绩突出,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在单位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示范性、带动性;
5、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自主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6、有健全的团组织,团的工作活跃,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显著。
三、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成立长航集团第五届青年文明号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刘锡汉
副组长:肖汉良
成 员:金桂云 刘 炜 刘 锋 陈东源 陈建华
邓道坪 龚道平 王 芳 张耀华 王建武
曾 红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总公司团委。
四、评选步骤
1、各直属单位团委负责青年集体的推荐和审查,并经直属单位党委签署意见后,统一报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单位认真填写《中国长航第五届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正式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请报至tw@china-csc.com。(时间:9月份)
2、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单位上报的推荐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第五届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初步名单。(时间:10月上旬)
3、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命名、认定的青年文明号在《长江航运报》和长航青年网上进行公示(时间:10月中旬)。
4、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即获得通过,集团将对当选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命名表彰。(时间:10月下旬)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开展第五届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对于提高青年文明号创建水平,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树立和宣传企业形象,服务企业中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
2、加强指导,大力宣传。在评选活动中,要注重挖掘、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加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指导。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青年文明号的示范效应,引导更多的青年集体参与到创建活动中,将创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3、各单位将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和推荐材料于2008年9月底前报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中国长航第五届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二OO八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青年文明号 评选活动 通知     
抄送:中央企业团工委,共青团湖北省委,司内各部门
长航集团总公司总经办 2008年9月3日印发
打字:王 宇 校对:袁保锋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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